本报讯日前,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几项决定:成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,建立院长与区县法院联系制度,组建全市法院统一执行网络,对全市法院开展的“三项”活动进行验收等。
北京市高院成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,配备专人,开展调查研究,制定有利于确保司法公正、有利于促进法院审判工作、有利于调动审判人员积极性的改革总体方案,对全市法院的改革工作实行宏观指导,成熟一项,推广一项。
北京市高院为加强基层建设,实行院联系点制度,高院领导要分别与区县法院建立起固定的联系,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基层调查研究,指导工作。
北京市高院将建成由高级法院统一管理、统一指挥、上下联动的执行网络,改变力量分散的现状。